阎廷俊、阎明志(父子关系)两烈士墓位于金河镇蒿坪村程家组后山的阎家坟园内。占地约50平方米,阎廷俊夫妇墓有墓有碑保存较好,阎明志墓有墓无碑。
(拍摄于2022年6月30日)
1949年1月11日(农历腊月十三)夜,土匪谷涧所部敢死队长顾秀林带领匪徒16人,突然包围了我国家干部阎国斌的住宅,强迫其父阎廷俊(时为蒿坪村閭长)交出政府委托买布的银元,遭到拒绝。匪徒便将其父阎廷俊、其母徐兰娃、其妻徐小扎、其弟阎明志(时为蒿坪村评粮员)四人开枪打死。更残暴的是两个匪徒把阎国斌一个刚出生月余的孩子, 一人捉一条腿,活活撕成两半。惨绝人寞,令人发指。
1964年,河南省人民政府追认阎廷俊、阎明志二同志为烈士,并颁发了烈士证明书。